(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20日專電)印尼憲法法院近日駁回有關不同宗教婚姻的請願書。理由是,宗教是群體和個人在婚姻中的重要基礎。不同宗教信徒間不能結婚,這也是印尼戀侶婚姻的一大阻礙。 在印尼,婚姻是隸屬宗教事務部管理的事項之一。許多外國人到印尼求學、工作,與當地女性相戀,為了結婚,取得合法夫妻身分,男士們往往因而信仰伊斯蘭,成為穆斯林,才能與心愛另一半結為夫妻。 正因如此,許多外國男士是因為要娶穆斯林老婆才信仰伊斯蘭,部分男士在婚後並未嚴格恪守穆斯林生活規範,包括不能吃豬肉、不能喝酒等,因此被戲稱為「穆斯林的老公」。 印尼憲法法院院長阿利夫(Arief Hidayat)日前宣讀判決時,駁回有關不同宗教婚姻的請願書,他表示,印尼的婚姻法令是以雙方須有相同宗教信仰才合法,國家在提供法律確定性及保護合法家庭的形成扮演重要的角色。 事實上,在印尼,最常聽到年輕戀侶分手的主因往往不是彼此個性不合或對方劈腿,宗教信仰歧異才是兩人不能繼續走下去的主因。 在雅加達金融公司上班的瑞娜(Ratna)說,她的初戀男友是荷蘭裔印尼公民,兩人交往多年,一度論及婚嫁。 不過,由於她是虔誠的穆斯林,對方是天主教徒,雙方家庭都希望對方能改變信仰,才能談論婚事。在雙方家庭都堅持不願意子女改變信仰的情況下,兩人只好分手。 此外,憲法法院也駁回婦女健康基金會和兒童權利監控基金會要求婦女法定結婚年齡從16歲提高到18歲的請求。 憲法法院強調,提高婦女法定結婚年齡並不能保證可以降低婦女離婚率及確保婦女健康。10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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